越南油气业投资与贸易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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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1-28

关键字: 油气工业直接投资市场准入

    越南的石油和天然气产业经过多年的对外合作,由曾经的“贫油国”变为重要的产油国,由完全依赖进口石油变为石油净输出国。20世纪80年代至今,油气产业已成为越南主要经济支柱之一,油气业对财政收入的贡献率高达20%-30%。随着国内经济快速增长,油气需求持续增长,越南由石油净出口国再次变为石油净进口国,越南的油气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油气企业开始对外直接投资油气上游产业,油气勘探开发已成为越南对外直接投资金额很大的产业。
    一、外资参与越南油气开发的情况分析
    目前,越南正在开采的油气田主要位于南昆山沉积盆地、红河沉积盆地和九龙沉积盆地,白虎、大雄、青龙是越南的三大油气田,其中大雄和青龙位于中国南海断续线外侧。冷战时期,虽然有西方国家油气企业尝试在越南勘探开发油气,但均没有投产,只有越南与苏联联营的越苏石油公司(Vietsovpetro)真正实现了石油和天然气的商业开采。随着越南革新开放不断深化,20世纪90年代后,参与越南油气勘探开发的外资主体呈现出多元化发展局面。
    (一)20世纪90年代前外资参与越南油气开发的情况
    1975年越南南北统一前,北越政权和南越政权都已开始探索油气开发,但均没有进入开采阶段。1954年抗法战争结束后,北越政权在苏联的帮助下尝试油气勘探,1962年首次在兴安省进行探井作业,但因美越战争影响而中断。20世纪70年代初期,北越在红河三角洲地区重启油气勘探。南越政权则与西方油气公司合作,在湄公河三角洲、南部海域、暹罗湾和南沙群岛海域等处共发现了33个海底油田。越南南北统一后,越南政府将石油工业列为恢复国民经济和出口创汇的重要产业。20世纪70年代,越南先后与法国、西德、意大利等国的企业签订油气开发合同,但都无果而终。1975年9月,越南组建石油与天然气总局,开始对陆地和大陆架进行全方位的油气勘探。20世纪70年代中期优质次石油危机使西方部分国家打破冷战意识形态斗争束缚,与越南签订油气勘探开发协议。法国石油公司率先与越南签订了勘探、开发南方海域油气资源协议,并于1976年3月对南方海域头顿海区进行钻探,认为有利可图,双方进一步达成了共同开发海底石油的协议。1977年,意大利和西德的石油公司与越南签订了共同勘探
    开采南方海域和湄公河三角洲油气资源的协议。然而,因接二连三打出枯井,有些油井虽然钻探到原油和天然气,但储量又不值得开采,故联合开发南方海域和湄公河三角洲油气资源的工作进展缓慢。1979年越南侵略柬埔寨后,这些外国石油公司陆续撤出。当时,因美国对越南禁运,美国、日本等国并没有在越南油气领域进行投资。总的来说,20世纪90年代前,越南与西方国家签订了一些油气开发合作项目,但没有勘探到具有商业开采价值的油气井,加上政治变动、冷战对抗等因素,西方国家的油气企业并没有在越南油气开发中取得实际成效。

    苏联参与越南油气开发则是另一番景象,20世纪90年代前,越南油气开发真正取得成效的项目都是与苏联扎鲁别日石油公司(Zarubezhneft)合作完成的。越共政权建立初期,苏联就开始参与到越南油气开发工作中,直至20世纪90年代,扎鲁别日石油公司是唯一帮助越南真正开采到原油和天然气的公司,这奠定了苏联在越南油气开发市场的特殊地位。1981年6月,越南与苏联扎鲁别日石油公司成立联营的越苏石油公司,越苏各占股50%(注:2010年更改为越方持股51%,俄方持股49%),这是越南油气领域的优质家联营公司,也是至今越南最具影响力的联营公司,该公司在开采的五个油田包括白虎(BacHo)、龙(Rong)、白熊(GauTrang)、白兔(ThoTrang)和南龙—玳瑁(NamRong—DoiMoi),其中,1986年首次出油的白虎油田是至今越南产油量很大的油田。1986-1990年间,越南100%的石油生产和油气销售均由越苏石油公司掌控。
    20世纪七八十年代,越南在炼油业领域也做了一些尝试,但并没有获得成功。1977年,越南与法国Beicip FranLab公司签订协议,计划在清化省宜山建立年炼油能力为600万吨的炼油厂,但因资金困难于1979年宣告失败。20世纪80年代初,越南与苏联达成经济技术援助协议,按计划,苏联分两期援助越南建立炼油厂和尿素厂。80年代后期至90年代初,苏联帮助越南培训了一批炼油业方面的干部,通过了炼油厂建设的可行性报告,征收了3000公顷土地准备用于建厂,最终却因苏联解体而终止项目。
    (二)20世纪90年代后外资参与越南油气开发的情况
    20世纪90年代,在苏联解体、投资环境不断改善等因素影响下,越南的油气业发展进一步开放,越来越多的国家参与到该国油气勘探开发项目中。1987年12月,越南首次颁布《外国在越南投资法》,1993年,越南通过《油气法》,从法律上规范和保障油气业的发展。投资环境改善增强了外国企业对越南油气业的投资信心,越来越多国家的企业参与到越南的油气勘探开发项目中。1991年苏联解体客观上使越南必须改变依靠单一外资来源发展油气业的局面,可以从越苏石油公司在越南油气开发和成品油销售中所占比例看到油气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发展。1991年,越苏石油公司在越南石油、天然气生产和成品油销售中仍占主导地位,但外商合资来源国呈现多元化发展。PVN旗下增加了多个子公司,越苏石油公司的垄断地位逐步被打破。20世纪90年起,越苏石油公司在越南的石油和天然气开采量仍然不断增长,但在行业中占比不断下降。1991-1995年间,越苏石油公司仍然掌握全部的天然气开采,但石油开采量和成品油营业额在行业中所占比重下降为96.94%和92.49%。2001-2004年间,越苏石油公司占越南石油开采量、天然气开采量及成品油营业额的比重分别降为72.24%、61.14%和72.24%。尽管如此,由于越苏石油公司拥有越南产量高的油气田,至今,该公司仍然在越南油气产业领域掌握绝对的主导权。截至2016年12月31日,越南累计开采石油3.7033亿吨,其中越苏石油公司开采2.23亿吨,占全部油气资源的60.22%。越苏石油公司的优质个合约期2010年底结束,合约到期前,越南国家石油公司与扎鲁别日石油公司续签了联营合同,续约后越苏石油公司拥有09-1区块的勘探开采权,期限至2030年12月30日。越南利用越苏石油公司续约谈判的机会,获得俄罗斯予以越南油气企业在俄境内合资开采油气资源的对等权利。
    越南大力引进外资促进了油气开发的长足发展。据《越南统计年鉴》公布的数据,截至2016年底,外资企业在越存量油气项目共计50项,合同金额27.687亿美元,投资额在全国外商直接投资地区分布排行榜中列第25位。如今,越南有超过40家外国企业在越南油气业的上游、中游和下游环节投资,但以上游产业(油气的勘探开发)为主。惠誉旗下的BMIResearch发布的《2017年三季度越南油气报告》公布的越南油气上游产业含外商直接投资的54个项目中,外资方分别来自俄罗斯、美国、英国、法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马来西亚、泰国、印度、意大利、西班牙、阿联酋、新加坡、印度尼西亚等15个国家的30余家油气企业,参与项目数量不少于5项的国家包括俄罗斯、美国、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和意大利。外国油气企业主要通过与越南国家油气集团及其子公司共同投资的形式参与越南的油气开发,越方占股一般在25%-50%。越南还在南海推行所谓油气“环球招标”,招标的部分油气区块位于我国南海断续线内,推行所谓油气投资主体“来源”多元化,吸引了大批外国油气公司的关注,与英国、印度、美国、西班牙等国签订的部分油气勘探开发项目区块已延伸到我国南海断续线内海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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