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制度】厄瓜多尔有较完善的劳工法,对劳工制度、工资标准、业主和职工双方的责任、合同的解除、雇用外国职工的条件和办理雇用手续以及健康工作条件权、无歧视权、工会权、集体协商权、罢工权、享受利润分配权、无理被辞补偿权、安全和劳动医疗权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其他特定附加条件在具体劳动合同中予以规定。
【工会】自愿参加和由企业组织。法律规定,雇用30名员工的企业可组建工会。同一企业可组建一个以上工会,加入工会与否由员工自由决定。51%的劳动者组成的企业委员会可与雇主谈判,争取到的利益和增加工资等待遇应惠及企业全体员工。2015年4月生效的新劳动法案规定,禁止辞退工会领导人。
【罢工】劳工罢工权利受宪法保护。厄瓜多尔法律规定,罢工期间劳动者有停止工作并逗留在工作地点的权利。但在一些不能暂停商业运行的企业,业主有维持企业最低运行状态的权利。
【劳工雇用】雇用与受雇用均自由。企业和个人在雇佣问题上享有完全的自由权。但在雇用时不能事先设置任何歧视性保护条件。合同签订后,劳工依法享有稳定的劳动权。2015年4月生效的新法案,强制要求劳资双方在90天试用期(家政服务员15天)满后,签署无限期合同。
【合同中止】合同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合同,或劳工自动辞职、无故旷工、多次无故迟到、工作能力差、小偷小摸、不服从管理、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等均可成为合同终止的理由。雇主应提前30天通知或按法律规定到劳动部门办理辞退手续。
当员工主动辞职时,用人单位需付如下补偿费用:
(1)(第十三个月工资+第十四个月工资)×本年度已在本单位工作的月份数/12;
(2)若雇员尚未休本年的年休假还需付给雇员本年年休假应得的工资;
(3)月工资×0.25×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不足一年按一年算)。
相关金额需在员工离职15天内付清。
当辞退已过试用期的雇员时,需付如下补偿费用:
(1)月工资×1.25×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不足一年按一年算);
(2)(第十三个月工资+第十四个月工资)×本年已在本单位工作的月份数/12;
(3)若雇员尚未休本年的年休假还需付给雇员本年年休假应得的工资。
【法定补贴】包括以下内容:
(1)第13个月工资,又称圣诞基金,为全年12个月工资总额平均数,12月份支付。
(2)第14个月工资,又称子女教育基金,每年8月底或9月初发放,数额等同于每月最低法定工资(2015年最低法定工资为354美元)。
(3)养老金,每年付给厄瓜多尔社会保障局,从第一年交起,金额相当于每月工资额,建筑工人或中介人员按每月分摊的数额支付。2015年4月起,政府不再承担对社保局养老金每年40%的固定补贴。
(4)带薪假期。工作满一年可享受15天带薪假期,满5年增加1天,最高30天/年。15天带薪假工资为全年工资总和除以24。
(5)病假。3天以内可付全薪,3天以上病假工资由社保局支付工资75%,雇主支付25%(如雇主未向社保局支付养老金,则由雇主支付员工的病假工资)。
(6)工伤事故补偿和恢复费用。对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引起劳工丧失劳动能力的应给予赔偿。
【利润分成】厄瓜多尔现行法律要求企业将其纯利润的15%分配给全体职工,其中10%按每年职工工作天数分摊,5%按家庭负担人数分配。但同时也规定员工最多获得等同于当年最低法定工资的24倍的分红,超过部分上缴国家。
【社会保障】强制参加。企业雇主必须为职工交纳社会保险,向社保局缴纳保费。企业每月为职工缴纳保费数额为职工工资的11.15%,另外职工工资的9.35%应缴社保局,由企业从其工资中直接扣除代交。社保局负责参保人员的养老、医疗、产假和劳动事故赔偿,以及丧失劳动能力、抵押贷款和丧葬费用补偿。
【加班】应额外支付加班费。每星期40小时以外,从19点至24点的加班,需另付正常工资50%(除双方同意外,一般每天加班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每星期不得超过12个小时),从午夜至凌晨6时及周末和节假日的加班,需支付100%的加班费。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或有事先授权时,加班工资可为正常工资的125%。
【培训】由企业承担。根据法律规定,业主必须每月按在册职工人数向厄瓜多尔全国职业教育培训委员会缴纳工资总额的0.05%,向厄瓜多尔教育信贷与奖学金委员会(IECE)缴纳工资总额的0.05%,作为企业员工的培训基金。
【其他补贴】指法定的、合同约定的或自愿给予的补贴。对于一些特殊的工种(如护士、幼儿园老师和咖啡馆员工),雇主可给予职工额外的补贴,也可在合同中约定。约定一旦达成自愿给予补贴,雇主不得单方面中止。向社保局支付部分可在上述部分冲抵。
【产假】保证怀孕女工的工作稳定,并允许有12个星期的产假和每天2小时的哺乳时间(生产后9个月内),在此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对其解聘。
2016年2月,厄瓜多尔国会再次对生效不到1年的劳工法进行改革,改革主要方向如下:
(1)在新的法案没有通过生效前,社保局失业津贴累积总金额保持冻结,新的失业保险体系成立后5个月后,根据新规定恢复失业保险金发放。
(2)失业者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将不涵盖个人医疗卫生费用。
(3)受益人必须缴纳24个月以上的失业保险费用,其中至少6个月是连续的。失业者在失业满60天后可提出申领,申领有效期为45天。同时,受益人不得为退休人员。申请人还需满足社保局在新法出台后制定的其他条件。
(4)受益人重新连续5个月从事生产活动后,必须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若亲属在受益人去世后继续领取或本人被查出存在骗取保险金行为,受益人必须接受三倍惩罚。
(5)新失业保险不适用于家庭主妇等从事家庭工作的自愿参保人员。
(6)在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情况下,工人可每周最短仅工作30个小时:一是雇主和工人自愿达成协议;二是劳工部出具低收入工作授权。
(7)在工作时长缩短后,雇主继续按工人原始工资标准缴纳社保费用,而工人则以时长缩短后新工资为标准进行缴纳。
(8)在公司进行实习的人员也必须纳入社保体系,雇主需以全国最低工资为标准,为实习生缴纳社保费用。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对外投资合作国别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