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资光伏企业进入美国市场的法律视角——IRA及区域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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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11-03

关键字: 双反调查税收抵免投资区域尽职调查

一、商业背景

中国光伏产业起步早且发展迅速,2004年左右即走向海外市场。为保护本国相关产业,欧美等国于2011年至2014年间针对中国光伏电池片和光伏组件等陆续提起多次“双反”调查,对产自中国的上述产品征收高额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对我国原先以出口为主的光伏制造产业造成较为严重的影响,我国光伏制造产业于2012年、2013年上半年陷入低谷。美国特朗普政府从2018年开始对中国进口的太阳能板加征30%关税,以保护美国相关产业,促进光伏产业及产能回流,这项关税的征收方式是在对中国光伏电池和太阳能板征收双反(反倾销、反补贴)关税的基础上进行加征。2023年8月21日,总统拜登否决了国会关于恢复对东南亚四国的太阳能电池板征收关税的决议,即美国决定在2024年6月前继续执行对进口东南亚(马来西亚、泰国、越南和柬埔寨)太阳能电池板征收关税豁免政策。据相关媒体报道,拜登政府不打算在该日期后延长豁免期限。

根据上述报道,尽管美国太阳能产业严重依赖东南亚进口,且美国难以在短期内形成完整的光伏产业链,但若拜登政府2024年6月后恢复对东南亚四国太阳能电池板征收关税的决议,届时中国光伏企业借道东南亚四国使得中国光伏产品进入美国的路径预计难以实现,众多中资光伏企业将面临放弃美国市场或赴美国/墨西哥建厂的选择(墨西哥与美国有美墨加协定,绝大多数产品进入美国是免关税的)。

单就美国市场布局而言,目前已有不少中资光伏企业在美国设厂,据公开报道,晶澳、隆基、阿特斯、浙江昊能光电等已在美国投资建厂,天合光能也于2023年9月12日宣布在德克萨斯投资2亿美元建设光伏组件厂,此外还有几家知名光伏企业准备赴美投资建厂。

从商业角度看,中国民营企业或非国资控制的上市公司在美国投资建厂,从而规避美国双反措施、201措施,不仅具有可行性,而且在实践中已有成功的案例,且从数量上看呈现不断增加的趋势。从另一个角度看,美国仍是世界上最大的能源消费国,在清洁能源替代化石能源的过程中,光伏市场和发展空间巨大。在2022年至2023年,美国私营部门对清洁能源项目和制造业的投资增至2710亿美元,超过了前八年清洁能源投资的总和,这种投资强度大概率会持续到2030年。中国光伏企业作为当今世界光伏产业的领先者,在当下欧洲市场竞争惨烈的背景下,布局美国市场是一个可行的选项。

二、法律可行性


从法律上看,中资企业投资美国光伏产业,主要应当关注两个方面:一是美国外商投资审查,二是投资美国是否可以享受到《美国反通胀法案》(Inflation Reduction Act,以下简称“IRA”))项下的补贴。

1. 美国外商投资审查由外商投资委员会(CFIUS)负责。特朗普政府进一步强化了CFIUS的职能,2018年《外国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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