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科技实力的稳步提升,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的产品打入了美国市场,国内企业在美国的专利申请也越来越多。为了及时保护企业的自主知识产权,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希望美国专利申请能尽快得到授权。
目前,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的专利申请加快审查机制主要包括专利审查高速公路(PPH)、普通加快审查(AE)、优先审查(Track One)等。
专利审查高速公路(Patent Prosecution Highway,PPH)
2011年12月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与美国专利商标局关于专利审查高速路试点的意向性声明》,中美专利审查高速公路(PPH)试点正式启动。
专利审查高速公路是指申请人在首次申请受理局提交的专利申请中所包含的至少一项或多项权利要求被确定为可授权时,可以向后续申请受理局对后续申请提出加快审查请求。
PPH并非是各国在实体问题上相互承认审查结果的机制,而仅是一种便利申请人的加快审查机制,各国仍旧会按照本国专利法对具体的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或者履行其他的审查程序。基于所使用的审查结果的类型,PPH可以分成常规PPH和PCT-PPH两种。常规PPH使用某一国家或地区知识产权局对专利申请的审查结果来提出加速审查请求;而PCT-PPH则使用PCT国际专利申请的审查结果(包括国际检索单位的书面意见(WO/ISA)、国际初步审查单位的书面意见(WO/IPEA)或国际初步审查报告(IPER))来提出加速审查请求。
适用对象
专利审查高速公路是适用于与美国签署了PPH协议的国家或地区的知识产权局与美国专利商标局之间的加速审查通道。截至到目前,与美国专利商标局签订了PPH协议的国家和地区共23个。由于美国专利商标局与我国签署了PPH协议,我国的专利申请人可以使用该途径来加速美国专利申请的审查。
启动条件
美国专利商标局是在后申请的审查局,并且在先申请的审查决定中至少有一项权利要求有授权前景,则申请人可据此要求美国专利商标局加快对在后申请的审查。
在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PPH请求,可以基于其他国家的同族申请,也可以基于同族的PCT申请。前者依据在先审查的国家局做出的可授权意见,后者是依据PCT申请国际阶段的有利的国际检索单位的书面意见、国际初步审查单位的书面意见或国际初审报告。在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PPH请求仅限于发明专利申请。并且,PPH请求所涉及的美国申请权利要求必须与在先审查的申请权利要求有实质性的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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