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的调整及其影响的初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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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9-01

关键字: 出口管控技术出口中美摩擦

一、前言

8月28日,商务部、科技部调整发布《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本次《目录》调整先后征求了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业界学界和社会公众意见,删除了4项禁止出口的技术条目,并对限制出口的技术内容进行了调整。

二、概述

(一)2018年修订公开征求意见

2018年7月23日,商务部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司称,为适应新形势下技术创新发展需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做好技术进出口管理和促进工作,商务部会同科技部等部门再次启动《中国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和《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的修订工作,形成了修订稿并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二)2020年8月28日正式调整的发布

8月28日,商务部、科技部调整发布《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

中国商务部服贸司负责人称,此次《目录》的调整主要为规范技术出口管理,促进科技进步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因为上一次《目录》修订是在2008年,距今已有10年多时间。随着科学技术迅速发展以及我国科技实力和产业竞争力不断提升,根据国际惯例及时调整《目录》势在必行。这次《目录》调整共涉及53项技术条目:一是删除了4项禁止出口的技术条目;二是删除5项限制出口的技术条目;三是新增23项限制出口的技术条目;四是对21项技术条目的控制要点和技术参数进行了修改。

一、具体调整内容

此次《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调整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详细内容请见附件一):

(一)禁止出口部分

禁止出口部分主要涉及畜牧业,医疗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以及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的调整。

其中主要包括将某些畜牧业、医疗制造业的技术(生物肥料技术、咖啡因生产技术、核黄素生产工艺、维生素发酵技术)移出《目录》,以及针对“蚕类品种、繁育和蚕茧采集加工利用技术”,“航天器测控技术”,“地图制图技术”,“空间数据传输技术”,“卫星应用技术”控制要点的修改。

(二)限制出口部分

限制出口部分主要涉及农业,畜牧业,渔业,农、林、牧、渔服务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业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以及专业技术服务业的调整。

其中,此次调整主要包括对某些医药制造业,农、林、牧、渔服务业,软件业技术的条目的移除,以及在农业,畜牧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业设备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以及专业技术服务业等的管制条目新增。可以初步判断,其主要新增的管制条目包括农、牧、渔业繁殖相关技术,能源相关技术,以及高新技术领域内的物项。

二、直接影响

(一)一般法律规定与法律责任

商务部、科技部于8月28日发布了就《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的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凡是涉及向境外转移技术,无论是采用贸易还是投资或是其他方式,均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的规定。

1、出口的定义

技术出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有较为明确的规定,其第二条指出:“本条例所称技术进出口,是指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者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通过贸易、投资或者经济技术合作的方式转移技术的行为。前款规定的行为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技术服务和其他方式的技术转移。”

其中,如果出口的产品、技术、软件、服务中含有禁止出口的技术,不得出口;含有上述限制性技术的转移,则必须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申请技术出口许可,获得批准后方可对外进行实质性谈判,签订技术出口合同。

根据我们的理解,如果出口的产品、软件、服务仅是使用了禁止出口的技术或限制性技术,但是提供产品、软件、服务本身并不涉及该等技术的转让,即接收方并不会接触相关技术内容、技术文件或源代码,则应不属于该等技术的出口,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的管辖。

值得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是以国界作为划分标准,并未对跨国集团的集团内部跨境技术出口做出豁免特例,也就是说,即使是跨国集团内部,将中国境内实体的技术向中国境外实体出口,如果涉及限制类技术,也要事先申请技术出口。

2、限制类技术出口审批基本流程

限制类技术出口必须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申请技术出口许可,获得批准后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出口许可意向书》,才可对外进行实质性谈判,签订技术出口合同。

申请人签订技术出口合同后,必须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出口许可证》。商务主管部门对技术出口合同的真实性进行审查,自收到相关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技术出口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如果准予许可,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出口许可证》。技术出口合同自技术出口许可证颁发之日起生效。

3、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对于进口或者出口属于禁止进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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