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丹政治制度

巴希尔1989年上台后,解散议会、内阁及地方政府;取缔一切政党,停止一切非官方新闻机构的活动;1991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南方部分省除外)实行伊斯兰法,以《古兰经》和《圣训》作为制定政治、经济、社会生活方针和政策的准则。

乍得政治制度

现任总统代比自1990年开始执政,1993年初召开了由各党派参加的最高全国会议,确立过渡机制。1996年3月举行全民公决通过新宪法。6月举行总统选举,代比胜出。

中非政治制度

总统为国家元首、军队统帅和最高行政长官。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5年,可连任一次。总统负责制定国家总政策,任免总理,并根据总理提名任免内阁成员及军政官员;召集并主持内阁会议;有权宣布15天的紧急状态,并行使特别职权。

阿联酋政治制度

1971年7月18日,联邦最高委员会通过临时宪法,同年12月3日宣布临时宪法生效,沿用了25年。1996年12月联邦最高委员会通过决议,临时宪法变成永久宪法,并确定阿布扎比为阿联酋永久首都。

阿根廷政治制度

阿根廷是代议制联邦共和国,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三权分立。根据1994年修改后的《宪法》,总统是阿根廷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陆、海、空三军总司令。总统和副总统由直选产生,任期4年,只能连任一次;内阁设首席部长一职,负责协调各部委、中央与地方政府,以及行政与立法机构间的关系。内阁首席部长、各部部长和总统府国务秘书均由总统任命。各省、市长均由直选产生,任期4年。

澳大利亚政治制度

澳大利亚采用君主立宪制,以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为其国家元首。澳大利亚联邦议会成立于1901年,由女王(澳大利亚总督为其代表,现任总督彼得·科斯格罗夫)、众议院和参议院组成。议会实行普选。

巴巴多斯政治制度

巴巴多斯宪法于1966年11月30日独立时生效。宪法规定,总督任命众议院多数党领袖为总理,并根据总理提名任命内阁部长。内阁由总理和不少于5名部长组成,对议会负责。反对党领袖亦由总督任命。

巴布亚新几内亚政治制度

巴新的政体为君主立宪制,实行三权分立。国家元首为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女王任命总督为其代表,任期6年。现任总督鲍勃·达达埃(BobDadae),2017年2月28日宣誓就职,为巴新第十位总督。

巴哈马政治制度

巴哈马沿用英国政治体制,实行君主立宪制。1973年独立后,巴哈马进步自由党和自由民族运动交替执政,政局长期保持稳定。

巴西政治制度

巴西实行代议制民主政治体制。1988年10月5日颁布的新宪法规定,总统由直接选举产生,取消总统直接颁布法令的权力。总统是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兼武装部队总司令。